close
分享: MURMUR facebook PLURK twitter Del.icio.us

在家工作 | 網路創業 | 維瑪 | vemma | 直銷  

各位夥伴,大家好~~
我是 朝升,我今年23歲,我本身學業成績不是很好,17歲出來工作,之前做過衣服店搬貨員,代理商服務員,那我目前從事二手汽車買賣,從小我就有自己的夢想, 夢想當畫家,每天在學校有多於的時間就會練習畫畫,之後也為這份方面努力過,付出了不少時間出了第一本書,但是現實是很殘酷的,銷售量不好,為了謀生,我 最後也沒有當上畫家的生涯。我做了幾年的工作,每天做著同樣的事,也開始麻木了,我開始對人生沒有了目標,如果人生只是為了努力工作賺錢謀生,一直就這樣 平平淡淡的老去,這樣的日子我想到都會覺得很可怕!為什麼我們的人生都綁在老闆的手裡?但是,錢,又讓我不得不向現實低頭,我當時一直在想,難道世界上就 真的沒有一個可以賺到錢,又能夠兼顧生活品質的工作嗎?

於是我就開始在找我的理想工作,曾經想自己開店賣吃,看到很多家店倒閉老闆都賠上 一大筆辛辛苦苦存來的錢,自己不敢踏出那一步,我坦誠不敢去外面面對社會的競爭,但是心裡一直很想能夠過上好的生活,當我認為我的人生就是那麼平淡時,我 發現了一個不可思議的居家網路行銷創業平台!!!
重要的是,我聽了說明會後我很相信這個事業,而且喜歡這種工作方式的是不用打卡、時間自己掌握、不用推銷其實經營維瑪真的很簡單,只要你願意歸零學習,按照成功方程式,簡單複製,並持續努力,那就一定會成功!

所以我決定加入維瑪,現在經營了3個月成為成功教練了!

最想要感謝的人是所有C4的教練們,多謝你們的幫助 讓我的心態正確,積極向上,才會有現在這樣的成績!
感謝整個辦公室所有的夥伴們,即時不常見面也非常關心大家的情況,就像一家人 ^^
再來就是感謝我的老婆,她很體諒我的選擇,也默默地支持我 ^^

接下來,我的目標是!努力經營堅持到成功為此!然後實現一下的願望!

我的目標是:
一年後:買自己的車
兩年後:買屬於自己的家
三年後:至少帶家人去國外旅行一次
四年後:半退休到處去旅遊,大手大腳花錢!
五年後:做自己愛做的事情,然後買地投資房地!

 

[原文轉載自VEMMASTAR會員學習中心]

 

 

您要對自己的未來說「Yes」或「No」呢?

VeMMA一個改變您一生的機會,請您一定要好好把握!

 

 點我看 VeMMA全球 火紅 名人推薦的網路事業! 

VEMMA維瑪居家創業系統~免推銷、易上手

名人推薦:

  • 【秘密】作者 包柏.普克特(Bob Proctor)強烈推薦
  • 【窮爸爸富爸爸】 作者 羅勃特.T.清崎 公開推薦

 

如果您尋找的是...

  • 一個正當合法的網路事業
  • 一個永續經營的職涯規畫
  • 一個可靠正派大型企業
  • 一個真正在家工作的經營模式
  • 一個踏實有成就感的網路賺錢方法
  • 一個不用出門就能進行的完整教育訓練
  • 一個全力幫助您降低挫折感的簡易工作模式

那麼,現在就免費試用Vemmabuilder90 天!

 

 

加盟VEMMA簡單三步驟:

1.輕鬆免費註冊試用

2.仔細看 e-mail 收到的信件內容,若未收到請確認垃圾信件夾

3.仔細看VB網站及相關部落格內容和參與我們的線上辦公室(聊天室)及相關線上會議,主動聯繫指導教練,積極深入了解

   

加入試用後 ,請與我聯絡,讓我引導你如何使用自動賺錢系統!

 

至於決定權依然在你身上,Cynthia 決不過問或推銷的唷!

 

(因為我真的很討厭推銷...)


艺恒 Cynthia 的承諾   

 
只要你是認真一定要的人  我會把我所有會的都教給你

直到你完全會為止    運用系統   團隊 的力量   不在是一個人單打獨鬥囉!

趕快來卡位  一起在家工作賺錢   迎接華人最大的中國市場 4.7億上網人口 

  

VEMMA 真的沒有失敗的問題,只有時間的問題,以及你是不是真的"全心投入"堅持到底~~

 

艺恒  Cynthia Lai 聯絡方式

Skype:cynthialai2011(與我聯絡,可以幫你解答問題)

 

手機:012-2353028 (08:00~22:30)

 

E-mail & MSN: ngailnh@hotmail.com    

 

即時通:nh.lai@ymail.com

         cynthia.lai2011@gmail.com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部落格:http://cynthialai.pixnet.net/blog

 

 全世界每一秒鐘都有人加入我們的行列!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ynthiaLa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